供电营业规则(2024年) 第七条
第七条 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
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三线为380伏,三相四线为380/220伏;
高压供电:为10(6、20)、35、110(66)、220(330)千伏。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不在上列范围时,应当自行采取变压措施解决。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在110千伏以上时,其受电装置应当作为终端变电站设计。
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三线为380伏,三相四线为380/220伏;
高压供电:为10(6、20)、35、110(66)、220(330)千伏。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不在上列范围时,应当自行采取变压措施解决。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在110千伏以上时,其受电装置应当作为终端变电站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