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章 供电营业区划分 第八条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2024年) 第八条 第三章 供电营业区划分 第八条 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依据职责和管理权限,会同省级电力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电力业务许可证。 第三章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