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2005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管。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保障任何人能够以普遍可以接受的价格获得最基本的供电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