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就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检验检疫要求另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