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港澳活羊检验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第二章 中转场的注册管理 第七条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对申请注册的中转场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注册,并颁发《供港澳活羊中转场检验检疫注册证》(见附件3)。 供港澳活羊检验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注册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第二章 中转场的注册管理 第七条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对申请注册的中转场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注册,并颁发《供港澳活羊中转场检验检疫注册证》(见附件3)。 注册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第七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