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章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 第十七条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 第十七条 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或取消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在体育赛事活动开始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或取消手续。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进行审查,根据情况作出新的许可决定或者撤销原许可决定。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