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章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 第十五条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 第十五条 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举办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