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标准化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负责统筹组织管理全国体育标准化工作,主要职责是:
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体育标准化规章制度;
组织编制体育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体系纲要;
组织制定体育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组织归口管理体育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标准实施监督;
指导地方体育标准化工作和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标准化工作;
协调处理体育标准化有关问题;
组建、管理和指导体育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统一管理体育认证工作;
组织参与体育国际标准化活动。
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体育标准化规章制度;
组织编制体育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体系纲要;
组织制定体育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组织归口管理体育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标准实施监督;
指导地方体育标准化工作和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标准化工作;
协调处理体育标准化有关问题;
组建、管理和指导体育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统一管理体育认证工作;
组织参与体育国际标准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