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七条 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省级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设立体育市场黑名单核定委员会,由本部门工作人员、法律专家、体育经营主体、体育从业人员、消费者代表等组成,主要负责审查经营主体或从业人员信息是否列入体育市场黑名单,确定公布期限,受理当事人陈述、申辩等事项。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