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体育仲裁规则(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体育仲裁规则(2022年) 第十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体育仲裁委员会受理纠纷或体育仲裁委员会、仲裁庭的决定,存在违反本规则、仲裁协议等情形的,仍参加或继续参加仲裁活动的,且未及时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其放弃异议的权利。 第九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