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章 变更注册与延续注册 第二节 延续注册 第八十四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八十四条 第五章 变更注册与延续注册 第二节 延续注册 第八十四条 延续注册的批准时间在原注册证有效期内的,延续注册的注册证有效期起始日为原注册证到期日次日;批准时间不在原注册证有效期内的,延续注册的注册证有效期起始日为批准延续注册的日期。 第八十三条 目录 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