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特殊注册程序 第一节 创新产品注册程序 第七十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七十条 第四章 特殊注册程序 第一节 创新产品注册程序 第七十条 纳入创新产品注册程序的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主动要求终止或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不再符合创新产品注册程序要求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终止相关产品的创新产品注册程序并告知申请人。 第六十九条 目录 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