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主管部门正常工作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