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办法(2015年) 第六章 行政复议监督 第四十九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办法(2015年) 第四十九条 第六章 行政复议监督 第四十九条 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纳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考核范围。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