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2022年) 九、

九、 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十二条,第一款中的“污染物项目”修改为“主要污染物项目”。其余条款依此修改。

第二款修改为“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