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 第四章 送达与执行 第三十八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送达与执行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执法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