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二十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二十三条 在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情形的行政处罚决定前,执法人员应当将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连同案件材料,提交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审核工作的机构,由法制审核人员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