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审核工作的机构接到审核材料后,应当登记并审核以下内容:

行政处罚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

当事人基本情况、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

行政处罚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审核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