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低碳产品,是指与同类产品或者相同功能的产品相比,碳排放量值符合相关低碳产品评价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产品。 本办法所称低碳产品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碳排放量值符合相关低碳产品评价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