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1999年) 第二章 考核 第四条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1999年) 第四条 第二章 考核 第四条 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各考核机构具体实施。 第二章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