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2006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线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

考试成绩合格的,获得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