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2006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传统医学医疗工作满5年,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