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三章 预防与控制 第十八条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2003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预防与控制 第十八条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