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2015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投保行为,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赔偿能力,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