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2024年) 第三章 会计数据处理和应用 第三十四条 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2024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章 会计数据处理和应用 第三十四条 鼓励单位运用各类信息技术开展会计数据治理,探索形成可扩展、可聚合、可比对的会计数据要素,丰富数据应用场景,服务价值创造。 鼓励单位以安全合规为前提,促进会计数据要素的流通使用,发挥会计数据要素在资源配置中的支撑作用,充分实现会计数据要素价值。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