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2024年) 第三章 会计数据处理和应用 第三十条 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2024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会计数据处理和应用 第三十条 单位可以在权责明确、确保信息安全的情况下,将一个或者多个会计数据处理环节委托给符合要求的第三方平台进行集约化、批量化处理,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鼓励第三方平台探索一站式、聚合式服务模式。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