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3年) 第七章 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3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七章 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四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所在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检查、评估。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