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3年) 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 第十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3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 第十六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推广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