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良种畜登记规则(2006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优良种畜登记实行一畜一卡,记录内容包括:
基本情况:场(小区、站、户)名、品种、类型、个体编号、出生日期、出生地、综合鉴(评)定等级、登记时间、登记人等基础信息;
系谱档案:三代系谱完整,并具有父本母本生产性能或遗传力评估的完整资料;
外貌特征:种畜头部正面及左、右体侧照片各一张;
生产性能:按各畜种登记卡的内容进行登记;
优良种畜转让、出售、死亡、淘汰等情况。
基本情况:场(小区、站、户)名、品种、类型、个体编号、出生日期、出生地、综合鉴(评)定等级、登记时间、登记人等基础信息;
系谱档案:三代系谱完整,并具有父本母本生产性能或遗传力评估的完整资料;
外貌特征:种畜头部正面及左、右体侧照片各一张;
生产性能:按各畜种登记卡的内容进行登记;
优良种畜转让、出售、死亡、淘汰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