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第四十六条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第四十六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优先股的申请、审核(豁免)、发行等相关程序应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引用法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