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一章 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规范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维护朝觐活动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 第二条 信仰伊斯兰教的中国公民前往沙特阿拉伯麦加朝觐,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负责组织。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朝觐活动。 第三条 国家宗教事务局负责归口管理全国伊斯兰教朝觐事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本地伊斯兰教朝觐事务。 第四条 人民政府外事、公安、移民管理、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海关、市场监管、民航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 信仰伊斯兰教的中国公民的朝觐活动,应当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和依法进行。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牵头协调开展非法朝觐活动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和教育引导,依法制止非法朝觐活动。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