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 第三十八条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 第三十八条 财务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公司应当遵循审慎的会计原则,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