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三章 业务范围与风险控制 第二十二条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业务范围与风险控制 第二十二条 财务公司对股东融资逾期1年后未归还,人民银行可责成财务公司股东会转让该股东出资及其他权益,用于偿还对财务公司的负债。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