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章 机构设立及变更 第十七条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机构设立及变更 第十七条 财务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须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变更名称; 改变组织形式; 调整业务范围; 变更注册资本; 调整股权结构; 修改章程; 变更高级管理人员; 变更营业场所;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