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盘亏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生产性生物资产盘点表;

生产性生物资产盘亏情况说明;

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金额较大的,企业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和责任认定、赔偿情况的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