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章 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 第三十三条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 第三十三条 工程物资发生损失,可比照本办法存货损失的规定确认。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