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备货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可办法(200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企业申请办理自备货车过轨运输,须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企业自备货车过轨运输申请;

申请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其他资信证明文件;

国家铁路货车车辆验收部门出具的车辆安全技术状态证明;

企业自备货车过轨运输满足企业自身生产需要的运输货源及货物流向的证明;

自备货车停放和作业所需的自有线路、必要的场地和设施的证明;

自备货车运输危险品的企业还应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铁道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