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自备货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可办法(2003年) 第十七条 企业自备货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可办法(2003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由铁道部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