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2013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并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促进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关于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2007)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2011)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