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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004年) 第六章

第六章 中介服务机构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为企业年金管理提供服务的投资顾问公司、信用评估公司、精算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第四十二条 中介服务机构经委托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第四十三条 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企业年金中介服务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职业准则。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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