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年度汇总会计信息报告制度(2000年) 第九章 工作责任 第五十六条 企业年度汇总会计信息报告制度(2000年) 第五十六条 第九章 工作责任 第五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会计信息的收集、汇总、审核与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泄露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