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章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第七节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七节 第二章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第七节 冶金企业 第二十六条 冶金是指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等生产活动。 第二十七条 冶金企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具体如下: 第二十八条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以下支出: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