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配备、维护、保养防爆机械电器设备支出;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