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二章 资产评估 第十条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十条 第二章 资产评估 第十条 企业应当向资产评估机构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隐匿或虚报资产。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