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2004年)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 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2004年) 第十三条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 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企业的财务关系或者产权关系分别组织实施。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