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1999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争议处理 第四十一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1999年) 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争议处理 第四十一条 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