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1999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争议处理 第四十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1999年) 第四十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争议处理 第四十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在本机关管辖地域内从事活动的企业使用企业名称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章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