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2019年) 第四章 直接投资人有关要求 第十六条 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2019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直接投资人有关要求 第十六条 上年度综合表现良好,且上一年度末AA+级(含)以上的企业债券持有量排名前30名的投资人和全部企业债券持有量排名前50名的投资人,可自愿申请成为直接投资人。 第十五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