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2019年) 第八章 异常情况和应急处理 第三十六条 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2019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八章 异常情况和应急处理 第三十六条 采用应急方式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发行人公告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带有密押的应急投标书传至招标现场。招标系统或通讯线路等出现故障时,发行人经商观察员同意后,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应急投标时间。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