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年) 第二条

第二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